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俞曉芳 肖剛 2013年9月30日,常熟市虞山鎮琴湖路的一家路邊燒烤店上演驚險一幕,一名醉駕男子開車徑直衝入夜市,連續撞倒數人,最終導致2人死亡5人不同程度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2014年7月23日,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肇事司機陳某有期徒刑六年,日前該判決已生效。
  2013年9月30日晚6時許,陳某和幾個朋友聚會,吃飯時喝了二兩白酒,後又到附近一家KTV唱歌喝酒。當日深夜23點多,陳某駕駛小型越野客車離開,23時25分,車輛行至常熟市虞山鎮琴湖路一家路邊燒烤店時陳某酒精發作,迷糊間感覺車子左手邊有電瓶車撞過來,便立即往右邊打了半把方向,導致車輛左前輪撞擊道路東側機非隔離綠化帶後駛出路面,後連續撞擊隔離帶內行道樹,並將停放在該處的一輛轎車撞壞。此時,越野車已經完全失去控制,肆意沖向路邊的燒烤攤,徑直撞倒了正在吃燒烤的四桌客人。多位正在吃夜宵的客人被撞倒躺在地上痛苦呻吟,蔬菜、肉串等食物散落一地,現場瞬間一片狼藉。
  據燒烤攤的伙計蔣某稱,當時正站在展示櫃旁邊,突然聽見汽車馬達的嗡嗡聲,側身望出去,還沒來得及反應,就被一個飛過來的人砸到了,等緩過神來,才看到一輛越野車停在門口,車頭已經全部撞壞了,卻沒看見人下來。而肇事司機陳某在車輛被撞停後,看到混亂的場面,深知已闖下大禍,在警察趕到現場前,陳某棄車逃逸。後被害人馮某、員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屈某之損傷構成人體重傷二級,被害人禚某、佘某、王某、高某構成人體輕微傷、人體輕傷二級等不同程度受傷。案發後,陳某在家人和朋友的勸說下,於2013年10月1日主動撥打110報警,但到案後未及時供述其逃逸等主要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陳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二人死亡、多人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且肇事後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依法予以懲處。經查,被告人陳某雖系主動投案,但到案後未及時供述其逃逸等主要犯罪事實,不應成立自首。據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後語】自醉駕入刑以來,仍不斷有人懷著僥幸心理以身試法,因酒後駕駛造成車毀人亡的悲劇在我們身邊屢屢上演。法律的規定僅從制度層面對人們的行為作出評價,行為人的自律才是根本。本案中,陳某先是醉駕,後又肇事逃逸,該行為終使其遭受到法律的嚴懲,藉此也提醒司機朋友們,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報警,並積極配合民警勘查現場,搶救傷員,千萬不可肇事逃逸。  (原標題:法制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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