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議
  □李英鋒
  6月23日,在卡塔爾多哈舉行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38屆大會宣佈,由廣西桂林、貴州施秉、重慶金佛山、廣西環江四部分組成的“中國南方喀斯特”二期作為“中國南方喀斯特”擴展項目列入《世界遺產名錄》。(6月24日《貴陽晚報》)
  經過多年的努力,闖過五道“關口”,“中國南方喀斯特”二期申遺成功,可喜可賀。
  然而,我們不能沉湎於喜悅之中,不能再陷入有些地方曾經陷入的誤區——其一,把申遺當成突擊性考試,在申遺的過程中,不惜人力物力財力,恪守嚴苛的標準,對項目進行保護,使項目達到一個極佳的狀態。在申遺成功後,便認為考試通過、萬事大吉、一勞永逸了,可以鬆口氣了,便躺在申遺“考試成績”上睡大覺,便降低了保護的級別,便減少了保護責任的付出;其二,把世界遺產名號當成旅游開發的“馳名商標”,當成搖錢樹,導致對世界遺產過度開發利用,形成不同程度的破壞。比如,敦煌莫高窟“申遺”成功後,游客數量猛增,由此帶來的二氧化碳排放過多和文物見光過度,許多壁畫出現變色剝落現象。申遺成功的短短幾十年間,莫高窟遭受的人為損壞超過了過去千餘年的自然侵蝕。上世紀末湖南武陵源風景區“申遺”成功後,短短幾年間景區內冒出賓館、飯店、棚點等違規建築達30餘萬平方米。被世界自然遺產委員會“黃牌”警告後,景區為“摘牌”將這些建築物全部拆除,花費高達10億元人民幣,比已獲得的經濟收益高出數倍。
  《世界遺產公約》規定,保護世界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是每一個締約國應盡的責任。世界遺產所在的國家,更是不能拋棄“保護、保存、展出和遺傳後代”的責任。申遺成功不是保護的終點,而是保護的起點,申遺成功不僅意味著榮譽,更意味著更重的責任。我們應該始終處於趕考的狀態中,用更嚴格的標準來保護申遺成功的項目。
  當然,世界遺產並不排斥旅游開發以及其它開發利用行為,但一定要擺正保護和開發的關係,掌握好開發的尺度,守住開發的底線,別讓以保護為名的申遺成為破壞的開始。
  李英鋒  (原標題:別把申遺當成突擊性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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