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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正在試點對兩萬餘棟歷史違建進行確權,部分違建消防設施先天不足
  羊城晚報訊 記者陳驍鵬報道:眾所周知,歷史違建既未經過規劃和施工許可,也未經過消防驗收,大多存在消防隱患。從4月起,深圳在12個社區及1個街道試水處理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約有2萬棟違建有望被認作確權處理。一旦違建被確權了,消防隱患怎麼處理?
  記者19日從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獲悉,深圳將推進既有建築限制使用令,對上述試點區域開展整治行動,對存在不符合相關規定的火災隱患,責令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當事人或者管理人限期改正,無法整改的,發出限制使用通知。實際上,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已對此作出相關規定。
  “限制使用令作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強制手段,至今未能正式推行。究其原因,主要是違建認定前置條件較多,涉及部門較多,推行難度大。”上述負責人表示,試點違法建築處理開始後,深圳消防部門“應運”推行“限制使用通知制度”,對於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火災隱患,且在限期之內無法整改的,消防部門將直接發出限制使用通知。
  比如,一些建築其實只能作為住宅使用,但有些業主卻將其出租經營為人員聚集場所,那麼,限制使用令就是明確規定該建築不得作為人員聚集場所使用。他強調,通知書僅起告知作用,但相關業主、使用人如無視通知書,涉事建築物將被列入重點監管對象,消防監管部門將就具體消防違法情況,依法予以查處。
  目前,市公安消防部門正在起草和完善限制使用通知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並將於近期正式公佈實施。一旦制度實施,消防部門有望採用社會採購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機構對試點範圍內的違法建築進行摸底分類排查,以確定2萬餘棟建築是否符合相關的消防技術標準。編輯: 鄔嘉宏  (原標題:深圳:違建消防不達標將“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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